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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江泸州航道局2021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总成绩、排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排名和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核方式、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核方式为线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相结合的方式。即由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将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核资料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长江泸州航道局招聘邮箱(cjlzhdj_hr@163.com)进行线上初审,通过线上初审且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带资格审核资料原件到长江泸州航道局人事教育处进行现场复审。
面试资格线上初审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2021年6月17日17:30
面试资格现场复审时间:2021年6月24日08:30-17:30
面试资格现场复审地点:长江泸州航道局人事教育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宝来桥滨江路二段31号楼一层5号)
三、面试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面试资格线上初审:
- 1.身份证原件;
- 2.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验证;
-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 4.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毕业高校出具的《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并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
-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入围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核中,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应聘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资料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核。
(四)报考人员报考时未填报正确的联系电话或填报的联系电话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五)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复核且合格的,由长江泸州航道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六)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社交距离;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于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面试当天入场时因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经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面试。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咨询电话: 0830-3625003(长江泸州航道局人事教育处)
附件:
1.《长江泸州航道局2021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笔试总成绩排名和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情况表》
长江泸州航道局
2021年6月15日